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通过的《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已正式成为本省体育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该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山西在完善全民健身体系、提升学校与竞技体育水平、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条例共设九章六十条,围绕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方面展开,旨在以法治化路径推动各类体育要素协同发展,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对公共体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度化服务供给与行业规范的制定,提升全省人民的体育参与度和体能水平。
发布会同时指出,地方政府应优化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布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条例强调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促进健康促进、疾病预防、康复等领域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共健康治理能力。
社会体育指导员被视为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的重要支撑,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在村落和社区配备相应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或体育工作人员,推动基层体育服务水平提升。
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条例提出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体育与教育的融合发展。对学校体育课程、课外活动及幼儿体育活动的要求也在条文中有明确规定,强调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特别是校内体育活动的安全体系建设。
在竞技体育方面,条例要求依据区域特点优化项目结构和布局,支持具备条件的运动队和运动员在落户、升学、就业、退役安置及医疗保障等方面享有政策性便利,帮助退役运动员实现顺利就业与再创造。
关于体育产业,条例建立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优化,健全产业体系,促使体育与相关产业实现深度融合。条款还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发体育产品与赛事资源、组建职业俱乐部等方式投资体育领域,激发市场活力与创新能力。
总体而言,该条例的实施将为山西体育事业的全面升级提供法治支撑,推动全民参与、青少年培养、竞技水平提升和产业协同发展的协同效应,致力于构建以健康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和治理现代化为特征的现代体育生态。